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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气11月对中国供气量再超合同规定义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23 13:00:38    来源:中国天然气网    作者:天然气网    浏览次数:125    评论:0
导读

俄气11月对中国供气量再超合同规定义务

俄气发布消息称,10月和11月中上旬,“西伯利亚力量”管道对中国的日供气量超出合同规定义务,其中11月12日超额供气25%。 俄气称:“10月和11月中上旬,按照中方申请经‘西伯利亚力量’的日供气量超出合同规定义务。11月12日的供气量超额高达25%。” 公告指出,根据与中方达成的合同条款,俄气正在为2021年继续增加对华供气量进行准备工作。 公告还称,俄气总裁米勒与中石油董事长戴厚良举行了会谈,其间也讨论了在“西伯利亚力量”管道供气量达到合同规定的380亿立方米后再增加60亿立方米的问题。 2019年12月,俄气启动“西伯利亚力量”管道的对华输气工作。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俄气计划通过“西伯利亚力量”管道分别向中国输送天然气50亿、100亿和150亿立方米。预计“西伯利亚力量”管道到2025年将达到年输气380亿立方米的设计输气能力。目前还在讨论将管道年输气能力扩大到440立方米的问题。
 
(文/天然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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