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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能源部:液化天然气出口权将放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09 11:04:17    来源:中国空分网    作者:中国空分网    浏览次数:572    评论:0
俄能源部将推动液化天然气出口,对于天然气生产者也可直接出口,无需与“俄气”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其需符合条件:一是天然气生产商的开采方案中需建立液化天然气工厂,并把开采出的天然气用于液化;二是天然气生产公司或开采子公司国有股比重超过一半。 根据俄能源部获得天然气出口权的新条件,只有位于俄大陆架、内海、领海的天然气产地具备生产液化气并出口的条件,正在运行的有萨哈林-1、萨哈林-2和哈里亚加三个项目,其中萨哈林-2符合国有公司控股条件,由“俄气”控股。筹备项目中,俄私营天然气生产商诺瓦泰克公司期待“亚马尔液化天然气”方案获得出口权,但受国有控股条件制约。俄分析人士认为,未来“俄石油”最有可能获得天然气出口权,“俄石油”拥有30个大陆架天然气开采和液化项目。
 
(文/中国空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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