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中国天然气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天然气政策 » 正文

浙江嘉兴关于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7 13:00:23    来源:中国天然气网    作者:天然气网    浏览次数:341    评论:0
导读

浙江嘉兴关于调整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91号)文件精神,2020年2月22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向各城市燃气企业(或城市管道运输企业)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2.62元调整为2.38元,居民气价不作调整,门站降价的空间全部用于下调非居民气价。现就调整嘉兴市区及港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嘉兴市区及港区非居民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3.08元/立方米,用户具体销售价格按原合同约定同步同幅调整,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煤改气价格政策不变。

二、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优化服务质量。执行中碰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 

 
(文/天然气网)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天然气网原创作品,作者: 天然气网。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tianranqi.org.cn/news/show-12749.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2019 中国天然气网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2015736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