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液化气购销合同》是在近日由上海东海天然气销售部(简称东气销售部)代表中石化、中海油东海西湖项目联管会与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和中海油能源发展销售服务公司在上海签署的,这标志着东海液化气销售工作已正式启动。
随着东海天然气项目上游产能提升,从天然气中分离副产品液化气的生产设施业已具备,增加销售液化气产品的条件也已成熟。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市场调研和用户筛选,东气销售部最终确定了两家用户单位及销售模式,并获得了东海西湖项目联管会的批准。《东海液化气购销合同》的顺利签署,为今年6月东海液化气按计划顺利上产和销售铺平了道路。
上海东海天然气销售部是代表中石化和中海油东海西湖合作项目(各占50%股份)对外行使销售权的部门,由上海海洋石油局代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