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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8月重启部分危化品运输业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5 20:58:58    来源:中国天然气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130    评论:0
导读

天津港8月重启部分危化品运输业务

财新记者从多个独立消息源获悉:8月1日起,天津港重启部分危化品运输业务,腐蚀品等整箱作业将率先恢复运输。

 

知情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7月15日,天津市专门召开了关于天津港重启危险货物作业的协调会,由天津市两位副市长共同主持。会议决定,该市交通运输委、口岸办等部门协助天津中化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自8月1日起,恢复8、9类危险品开装箱业务,同时严防其他类危险品入场。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发布《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将危化品分为9类,1-9类分别是: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杂类。这一分类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化品的分类一致。

 

其中,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杂类指“在运输过程中呈现的危险性质不包括在前八类危险性中的物品”,如磁性物品。

 

北方一家货代企业负责危化品运输的人士向财新记者介绍,“8·12”天津港大爆炸之后,天津港停止了所有危化品运输业务,北方许多危化品运输业务都转向了周边的青岛港等港口,导致青岛港危化品存储、接驳价格不断上涨,企业运输成本非常高。危化品运输应该加强流程管理,而不是怕担责任一味禁止。

 

7月28日,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600717.SH )收报12.14元/股,跌0.49%。

 

2015年8月12日夜,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截至2015年12月10日,核定的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国务院调查组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文章来源:财新网

 
(文/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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