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网接到群众反映,位于淄博市桓台县新城镇新立村的淄博金泉制氧有限公司(张田路7739号)长期排放大量黑烟,且夹带刺鼻性气味。8日本网采编人员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在3点30分,刚到新城镇城南村时,就看到了天上飘着的浓浓黑烟,黑烟柱足有十几米高,几乎覆盖整个新立村。在3点35分,来到冒黑烟现场时,看到了大量夹带刺鼻性气味的黑烟正是从淄博金泉制氧有限公司排放的。
经了解,附近的居民更是苦不堪言,据以一位附近的村民说:“淄博金泉制氧有限公司长期向外排放大量黑烟,且夹带一股刺鼻性的气味,非常难闻,到了夜里,气味更是刺鼻,我们附近的村民晚上睡觉都不敢开窗户。”
另一位村民气愤地说:“淄博金泉制氧有限公司长期这样污染环境,当地的环保部门也不管管,苦了我们这附近的村民,让我们村民怎么在这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规定,对于企业排放不达标的,一律责成企业制定整改措施,限期予以治理。
根据淄博市环保局“十二五”期间的相关规定,对于达不到排放标准和管理要求的企业或单位,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其实施顶格处罚、限期治理直至停产治理等措施。
据淄博金泉制氧有限公司的网站介绍:淄博金泉制氧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制氧,公司地址:新立村委会,固定电话:8880003,联系人:耿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