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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然气利用的相关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10 12:09:07    来源:中国天然气网    作者:中国天然气网    浏览次数:811    评论:0
导读

一、制定政策的必要性(一)缓解天然气供需矛盾

一、制定政策的必要性 (一)缓解天然气供需矛盾。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天然气需求大幅度增长,国内天然气生产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供需矛盾突出。同时,由于国际天然气市场价格持续攀升,利用境外资源难度增大,天然气供需矛盾将会进一步加剧。制定和实施天然气利用政策,可以有效遏制不合理的需求,促进天然气供求关系协调。 (二)优化天然气使用结构。我国天然气使用结构不合理,化工用气比例过高。特别是由于气价相对较低,天然气产地及周边地区发展天然气化工的积极性很高,有的地方盲目发展附加值低、产业链短的甲醇、化肥项目。需要引导合理利用天然气资源,优化用气结构,充分发挥天然气资源的效益。 (三)促进节能减排。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将近70%,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二氧化碳排放过多,对环境压力较大。合理利用天然气,可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大气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对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适用范围和管理主体 (一)政策适用范围。本政策主要是引导和规范天然气下游利用领域,不包括天然气下游利用项目的融资、税收政策等内容。本政策所指天然气是指天然气商品,不含地下储气库注采气。在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天然气利用的活动均应遵循本政策。本政策也适用于管道进口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LNG)。 (二)利用管理主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天然气利用管理工作。各省(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天然气利用管理工作。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改善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加大调控和引导力度,强化需求侧管理,优化天然气使用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天然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国一盘棋,国家对天然气利用进行统筹规划,同时考虑天然气产地的合理需要;坚持区别对待,明确天然气利用顺序,确保天然气优先用于城市燃气,促进天然气科学利用、有序发展;坚持节约优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国家天然气产业政策 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以煤炭为主,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约为70%,煤炭消费是造成烟煤型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也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来源,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对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压力。因此,合理利用天然气,提高天然气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有利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综合考虑天然气利用的社会效益、环保效益、经济效益和天然气产地合理需要等方面的因素,根据天然气下游用户的用气特点,天然气利用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一)优先类 我国天然气资源要优先用于城市燃气,其中主要包括: (1)城镇(尤其是大中城市)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用气; (2)公共服务设施(机场、政府机关、职工食堂、幼儿园、学校、宾馆、酒店、餐饮业、商场、 写字楼等)用气; (3)天然气汽车(尤其是双燃料汽车); (4)分布式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产用户。 (二)允许类 1、城市燃气 (1)集中式采暖用气(中心城区的中心地带); (2)分户式采暖用气; (3)中央空调 2、工业燃料 (1)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以天然气替代油、液化石油气项目; (2)建材、机屯、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天然气替代煤气 项目; (3)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可中断的用户。 3、天然气发电 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供应充足的地区,建设利用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 4、天然气化工 (1)对用气量不大、经济效益较好的天然气制氢项目: (2)以不宜外输或者上述优先类、允许类用户无法消纳的天然气生产氮肥项目。 (三)限制类 1、天然气发电 非重要用电负荷中心建设利用天然气发电项目。 2、天然气化工 (1)已建的合成氨厂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扩建项目,合成氨厂煤改气项目; (2)以甲烷为原料,一次产品包括乙炔、氯甲烷等的碳—化工项目; (3)除允许类中规定的氮肥项目以外的新建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合成氨项目。 (四)禁止类 1、天然气发电 陕、蒙、晋、皖等13个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基本负荷燃气发电项目。 2、天然气化工 (1)新建或扩建天然气制甲醇项目; (2)以天然气代煤制甲醇项目; (3)以大中型气田所产天然气为原料建设LNG项目。 综上所述,在未来几年内,我国(尤其是能源相对匮乏,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天然气利用顺序依次是: 重点满足城市民用和商用燃气消费; 城市工业锅炉、窑炉天然气替代油、煤; 在交通和发电等领域进行天然气代油; 在天然气价格承受能力较高的地区建设调峰负荷中心,工业园区热电联产和分布式冷热电三联 供等天然气发电项目; 3、天然气化工 对于目前已经建设的用气项目维持供气现状,特别是国家批准建设的化肥项目,要确保长期稳定供应。在天然气供应严重短缺而又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煤代气项目改造。对在建或已核准的用气项目,若供需双方已签署长期供用气合同,按合同执行。 五、用气项目管理政策。 对已建用气项目,维持供气现状,特别是国家批准建设的化肥项目,应确保长期稳定供应,天然气供应严重短缺而又有条件的地方,项目可实施煤代气改造。在建或已核准的用气项目,若供需双方已签署长期供用气合同,按合同执行;未落实用气来源的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落实。新上用气项目一律按本政策执行。天然气产地利用天然气也应严格遵循产业政策。 (一)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在严格遵循上述天然气利用顺序的基础上,鼓励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最大限度发挥天然气利用效率。 (二)提高天然气商品率。天然气生产企业要努力提高天然气商品率,增加外供商品气量,通过采取节能措施,加强油田伴生气的回收利用。同时,对油气田生产自用气也应科学合理利用,避免浪费。 (三)利用好工业煤气。要利用好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气,禁止煤气放空,造成新的能源浪费。 六、保障措施 (一)搞好供需平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调控天然气消费总量,力争供需总量基本平衡,推动资源、运输、市场协调有序发展。 (二)制定利用规划与计划。各省(区、市)要在充分结合节能减排目标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天然气利用规划,并按“量入为出”的原则,根据天然气供应落实情况,做好用气计划安排,保证天然气供需平衡,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气荒”。天然气利用规划应具有前瞻性、长远性,充分认识国内气价逐步与国际气价接轨的必然趋势,防止只顾眼前利益造成天然气利用项目一哄而上;同时,应研究以天然气替代油、液化石油气及其设施利用问题,避免经济损失。 (三)加强需求侧管理。各有关省(区、市)要加强需求侧管理,优化用气结构,合理安排用气增长,确保居民、公用福利设施及重点用户的供气安全。对违规用气的禁止类用户,要研究制定必要时采取停供气等措施。 (四)提高供应能力。国家鼓励加大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进口天然气,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尽可能满足市场需求,缓解供需矛盾。 关于天然气车用政策 按照工信部规划,到2020年,中国主要运行车辆的10%-20%要使用清洁能源。针对这一指导意见,各地研究制定了如燃料电池、LNG等清洁能源汽车的发展规划,同时地方出台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LNG,作为清洁能源能够有效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属国家鼓励发展的低碳清洁能源产业。各地区对清洁能源汽车的使用者运输、公交等企业,依照对普通汽、柴油车辆补贴类似的方式对使用LNG的进行燃料补贴,提高企业的“油改气”积极性。由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门参与制定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年)》明确,2011到2020年的十年间,中央财政投入1000亿元,其中,500亿元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促进公共平台等联合开发机制;300亿元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200亿元用于推广以混合动力汽车为重点的节能汽车。国家能源局委托相关单位编制了LNG汽车加气站建设的行业标准,并已得到专家审批通过,。同时国标GB50156的修改稿专家审查已经结束,并通过修改报批后颁布实施。虽然按照发改委规定,对于车用天然气,要求各地原则上按照与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理顺车用天然气价格,保持车用天然气的合理比价。但由于汽油一再涨价,市场上车用天然气价格已远低于规定。价格及税费形成的洼地,为车用LNG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七、国家、省政府建立专项财政基金制定相关、财政政策 1、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收返还 经国务院批准,在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收返还暂行规定》在经国家准许的进口天然气项目进口天然气价格高于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情况下,将相关项目进口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按该项目进口天然气价格和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倒挂比例予以返还。 2、根据《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各地政府进一步扩大财政补贴的适用范围,由长江干线拓展到长江、西江等主要通航流域,加大补贴力度,引导内河船舶运力结构优化,提升内河航运竞争力,充分发挥内河航运节能环保的比较优势。 八、江苏省关于LNG产业相关政策 根据《江苏省“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做大做强海洋主导产业。建立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大力支持海洋船舶修造业,以大型散货船、油轮、集装箱船等主力船舶为重点,集中力量研发大型液化天然气(LNG)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提高本土化装船率,提升本土配套能力,全力打造国际船舶品牌。在财税政策方面,研究制定引导和扶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产业政策与投融资政策方面,对海洋经济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及项目审核等方面给予支持,制定海洋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引导各类资金投向海洋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海洋经济信贷支持力度。经构建多元化的金融支撑体系。 根据江苏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加快发展以城市公交为主的公共交通车辆使用天然气,逐步发展以城市出租车为主的民用车辆使用天然气,发展长江、大运河为主的船舶使用天然气。规划明确指出,至2012年,新能源汽车产业销售收入力争突破200亿元,整车生产能力达6万辆,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量的比重达5%左右,其中乘用车达5万辆,客车达1万辆。规划2015年全省向汽车等工具供应天然气14亿方/年。 根据国家《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江苏省除了执行贯彻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外,结合本省情况制定了土地征用、建设规费、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文/中国天然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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