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听证稿)将于本月内举行听证会,该草案一旦通过施行,将启动最严厉的保护机制:在阳宗海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的,最高将受到200万元的罚款;企业在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阳宗海保护无关的构筑物、建筑物和设施的,最高可处以50万元的处罚。
据介绍,阳宗海景区拟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为阳宗海水体及最高运行水位1769.90米向外水平延伸100米以内的区域,以及主要入湖河道两侧各20米区域;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向外水平延伸500米至1200米范围的区域,以及主要入湖河道两侧20米各外延50米区域;三级保护区为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外的阳宗海径流区。
而特别在一级保护区内,保护及管理是最严格的,不仅禁止排污、围湖、取水、捕捞、改扩建构筑物等,甚至在保护区内张贴商业广告都不准。而且,即将听证的保护条例中,除了严格管控人类易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主动行为以外,还将对个人或单位的被动排放行为进行严管,就连向辖区上空排放气体,也计划进行严格管制。
此外,在一级保护区开展科研、考古、影视拍摄、大型水上活动和其他涉及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活动,在征得管理机构同意后,才可实施。
对比1998年1月1日我省施行的《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新条例更加细化了各项条款的适用范围,尤其在罚则方面,更是加大了查处力度。其中,新条例建议,在二级保护区范围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不达标”时,将被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将有毒有害废液、废渣向水域排放、倾倒或者埋入径流区地下的,将受到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