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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今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10 11:20:11    来源:中国天然气网    作者:中国天然气网    浏览次数:753    评论:0
导读

《关于做好2013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环保部在近日下发,并且指出中国冬季,特别是北方地区进入采暖期后,季节性燃煤造成污染物排放量剧增,同时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频繁出现,造成中国部分地区雾霾天气频发

《关于做好2013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环保部在近日下发,并且指出中国冬季,特别是北方地区进入采暖期后,季节性燃煤造成污染物排放量剧增,同时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频繁出现,造成中国部分地区雾霾天气频发。 根据《通知》,环保部将采取严格控制燃煤污染、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四项主要措施。 在燃煤污染控制上,环保部要求各地加强煤炭质量检测,严控高硫份、高灰份煤炭生产和使用,超标煤炭一律封存并实施处罚。大幅压减耗煤项目生产规模,支持电厂等耗煤大户冬季采取“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等措施。定期公开企业用煤量、煤质、治污设施运行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 由于京津冀地区冬季雾霾现象严重,其控制燃煤污染压力最大。“建议京津冀地区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以及钢铁、水泥、焦炭、有色冶炼等高污染项目,并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关闭、搬迁现有污染企业。”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总工程师杨金田对本报记者分析。 在工业污染治理上,环保部提出,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督查,对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6个大气污染物排放比较高的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强化对火电、钢铁等重点企业的监管,对污染源实行“定人、定位、定责”,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环保部规划财务司司长赵华林告诉本报记者,对重点污染源可采取派专人驻厂的方式进行监督,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其在夜间或者雨天偷排。 《通知》也对雾霾的监测与预警做了具体部署。环保部强调,要确保在2013年底前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全部建成PM2.5监测点,尽快按照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启动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计划2013年底前,初步建成京津冀区域以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省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
 
(文/中国天然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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